昆明扶持开发区和工业园建设 最高奖励2000万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昆明市促进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大园区财政扶持力度,对自有资金投入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园区不超过2000万元。
《意见》提出,园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千亿级园区达到4家以上,其中两千亿级园区达到2家。
鼓励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园区为主体,对小而散的各类园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托管,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园区,积极推动向发展总部经济等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加快推进园区创新发展。每年引进一批重点创新型企业。支持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园区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大力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人才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必要的社会事业工程。
优先保障园区土地供应。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设立园区用地申报、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制度。
加大园区财政扶持力度。对自有资金投入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园区不超过2000万元。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园区重大公共服务平台等园区软环境项目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
健全园区运行管理体制,鼓励园区开展实体化改革,切实减少园区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推行政企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
创新园区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实施“容缺审批”和“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承诺备案制。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把原来的“等待式被动服务”转变为“代办式主动服务”。
加快园区投融资机制创新,逐步转向引导社会资本、社会资金和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园区建设,鼓励多种渠道筹集园区开发建设资金。逐步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提高园区孵化功能,推动园区产业升级。
加快园区人事和分配制度创新。积极引进对园区发展“管用”的各类紧缺人才,试行干部身份“档案制”“竞岗制”“合同制”“绩效制”,推行全员聘任聘用制。对重点岗位的特色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