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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新政策出台!基层组织建设有了新保障

2019-08-21 17:02 来源:大众网

  “新打造、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站),当年度一次性拨付30-35万元启动资金” “当年度被评为五星级的社区党组织,一次性奖励社区“两委”成员6万元”“按照大村每年30万元,中村每年20万元,小村每年10万元标准,落实村居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近日,济南高新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建设保障水平的意见》,这是继2013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之后,再一次大范围的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予以调整,力度可谓之大,激励程度可谓之高,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真正让“想干事的有保障、干的好的得实惠”。

  阵地提升:“项目资金”建设党建阵地

  对街道、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及楼宇、园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新建、改(扩)建、购置、租赁等产生的费用,设“一事一议”项目保障资金;

  对新提升街道、城市社区、楼宇、园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站),当年度一次性拨付30-35万元启动资金;同时,对楼宇、园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根据服务“两新”组织数量和质量,每处每年给予10—30万元的运营工作经费。

  干部激励:“星级考核”加强工作动力

  结合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在保障城市社区、村居“两委”成员工作报酬的基础上,设立星级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对当年度星级评定结果较好及单项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社区、村居“两委”班子,设一次性考核奖励,最高奖励可达6万元,着力解决村居、社区“两委”成员工作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难题。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保证为民服务物质基础

  按照大村每年30万元,中村每年20万元,小村每年10万元标准,落实村居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党组织自身建设提升以及与党员群众迫切需要有关的服务事项,同时,设农村党建联合体建设启动经费,对3个以上村合村并居实施农村党建联合体建设的,在新建当年,一次性拨付启动工作经费100万元,引导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构建与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增加基层党组织乡村振兴引领力。着力解决了村居党组织为民服务“心有余力不足”难题

  品牌提升:均衡配置保证党务力量

  结合高新区“两新”组织建设实际情况,在原“2510”党建品牌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实施“2510”倍增计划,即2支团队(1个党建指导员团队+1个党建专员团队)组成党建服务团队,每年提供25万党建项目服务工作经费,每年完成10项重点任务,从专业队伍指导、经费保障两个层面全力保障“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同时还将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奖补资金纳入长效保障范围,每年对影响较大、带动示范能力较强的基层党组织示范点按10万元标准进行定向奖补,对取得市级及以上较好成绩的,还将酌情提高奖补力度。着力解决“两新”组织党务力量不足、配备不均衡的难题

  本次经费调整通过把脉会诊、综合施策,形成基层组织建设强大保障体系,为深入推进“织网生根强基”工程,助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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