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截图20180702153554230.jpg

济宁高新区税务局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再提速

2019-03-06 13:31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济宁高新区税务局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凡满足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均可当场办结。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极大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

  上午10时,前来办理税务注销业务的市民董女士手持材料、号码纸径直走向业务窗口。在一番情况陈述后,济宁高新区税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刘聪熟练地在“山东省税务局”平台内进行着信息录入。“由于您属于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所以可以申请简易注销。”为使董女士更加直观了解相关流程及内容,刘聪随即转动电脑屏幕,逐一讲解说明着。

  随后,填写完《清税申请报表》的董女士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又将增值税发票系统金税盘进行了注销。约20分钟后,现场便出具了清税证明。“还以为注销流程很繁琐,没想到简单地在表格上填写基本信息就行,挺便捷的。”对于当日的业务办理“体验”,董女士感触颇多,不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称赞。

  “凡只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到税务部门做信息补录的纳税人,启动简易注销程序,需法定代表到场,并要查验身份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简易注销。”刘聪称,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分为未涉税和涉税的。其中,对于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中情形之一的,可优化即时办结服务,并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据了解,一般税务注销法定20个工作日内办结,而符合条件选用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当场办结,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市民办事时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