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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2020-07-25 16:44 来源:农民日报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印发《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审核、建设、管理、验收、监测、评价和评估等工作,强调园区申报要有鲜明地方经济特色,在同类区域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起到引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的作用。

办法明确了园区的申报与认定标准,要求每个园区入驻2家以上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至少有1家区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占主导地位的特色产业;具有技术研发平台2个以上等。同时要求园区要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行动,要有一支科技服务人才队伍,要建设成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基地。

对园区的具体建设,办法提出园区要依靠科技援疆省市的支持,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纳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中,充分利用试验区“四方合作(科技部、中国科学院、深圳市和新疆)”机制和创新政策,带动园区高质量发展。鼓励园区作为科普、实训、创新创业的教育基地,发挥更大社会价值。

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负责人余英荣介绍,目前,全疆已建设农业科技园区33家,其中国家级10家,自治区级23家,这些园区分布在14个地州市。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全疆园区管理水平、加快县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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