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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置及职能

2019-07-19 15:24 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为突出开发区服务经济发展核心职能,参照先进开发区弱化行政、强化市场、实行大部制和职员制的经验做法,围绕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两条工作线,党工委、管委会设置经济工作委员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要服务园区发展,履行双招双引、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等职能,下设财税金融部、投资促进部、规划建设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经济发展部、综合部六个部门。

  1.财税金融部:负责编制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负责组织和管理区内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指导开发区会计工作,监督各部室的财务活动,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负责区内债权债务的清算;负责确定税收收入计划,协助税收征管工作;办理区内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和优惠政策的兑现;负责区内投融资资金管理及平台建设运营;负责完成年度融资任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2.投资促进部: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按照开发区产业定位,招引符合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项目,完成县里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制订园区招商政策和招商工作计划组织、筹备,参加招商活动等;负责对外招商宣传、招商项目洽谈、解答投资者询问,搜集项目资料,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起草、签订项目意向书、协议书或合同,内外客商联络;负责落地项目的立项、工商等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情况调度及县对口部门的联系;负责上级对开发区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及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兑现等工作;负责外资、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的运营;负责为企业代办前期工商注册、环评、立项、国土、建设等审批事项;为项目进地建设和生产经营提供“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服务,与县政务服务中心无缝对接;受理企业咨询和诉求,开展投资环境调查,解决企业对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需求的配套;做好园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

  3.规划建设部:负责开发区法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管理职责;负责开发区综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并负责规划执法和实施;办理园区内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划手续,承担相应管理职责,协助办理环评、用地、施工许可和管理工作,协助建设规费的缴纳、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土地管理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4.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工作,做好企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按照上级环保工作要求,督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对辖区内环保问题彻底整治,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环境保护信访案件,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智慧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运营;负责智慧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运营。承担开发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承担区容区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执法;负责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露天烧烤、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协助开展规划管理,查处违章违法建设;负责开发区内企业“门前三包”制度的督导,绿化、环卫、路灯亮化设施的监管保护及野广告的执法及清除,区内户外、门头广告、条幅、霓虹灯、标示牌设置管理,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渣土运输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内建筑外部改变原用途,另开门窗、设置雨棚等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执法工作记录和备案工作,配合县级执法部门执法工作。配合应急环保部综合执法工作。

  环卫办:负责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和环卫设施的日常清扫、保洁以及环卫基础设施的布点、设置、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环卫车辆、设备的清扫路线,并遵章使用和管理;负责区内垃圾站点的布设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负责环卫人员的管理,负责企业“门前三包”工作;负责河道清理工作;做好环卫车辆调度、使用、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工作;负责区内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负责绿化苗木的病虫害防治;负责绿化养护机械工具正确使用和维护工作;负责区内道路、硬化广场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建筑垃圾的收集、清理和运输工作;负责区内路灯及其他照明等电力设备的维修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区内供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5.经济发展部:负责编制和制定开发区中长期经济、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科技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企业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指导企业建设和发展,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分析研判经济发展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对企业发展扶持的相关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服务;对接上级商务、发改、工信、统计、科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部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调度和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负责省、市开发区考核和县经济考核牵头汇总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做好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做好企业合同、劳资等纠纷调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6. 综合部: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调研、信息、会务、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后勤保障、绩效考核、O2O、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及办公设备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要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农村社会事务、乡村振兴工作,下设: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部、社会稳定部、乡村建设服务部、农业服务部五个部门。

  1.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纪律检查、人民武装、人大政协、团委、妇联、关工委、老干部、下派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部: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残联、军人事务管理、文化站、科协、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老龄、老体协、科协等方面工作;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3.社会稳定部:负责平安建设、信访、综治、派出所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4.乡村建设服务部:负责辖区内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5.农业服务部:负责农工(督考)、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农业发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村帐区管、扶贫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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