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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百万元奖励科创板上市 鼓励企业迁入

2019-04-28 10:14 来源:南方网

  为鼓励区内企业把握科创板战略机遇,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记者从珠海高新区获悉,《珠海高新区鼓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出台。根据《办法》,企业科创板上市有分阶段奖励和排位奖励,合共最高奖励可达300万元。

  《办法》从培育机制、服务机制、奖励机制等方面,为高新区企业登陆科创板提供支持,是珠海各区中首个出台的科创板上市鼓励政策。《办法》提出,将由高新区金融工作部门遴选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企业,建立科创板培育库,开展科创板上市培育工作。其中规定,对科创板培育库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需办理的行政事务,区各职能部门应主动服务、优先办理、高效解决。

  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按以下方式分阶段给予奖励:

  (一)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辅导,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注册申请文件被同意受理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注册申请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给予150万元奖励。

  企业实现上述第二款且上市时间位列珠海市前三名的,另外给予100万元奖励;上市时间位列高新区前三名但不是珠海市前三名的,另外给予50万元奖励。

  而新三板挂牌企业获得高新区新三板挂牌奖励后转至科创板上市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差额补足奖励。科创板上市企业在资本市场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募集资金50%以上投资高新区的,按实际融资金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奖励80万元。《办法》有效期为三年。

  此外,珠海市外科创板上市企业将商事登记住所迁入高新区(不含被高新区企业股权收购而迁入的情况)并在高新区纳税的,给予150万元奖励。高新区企业通过股权收购控股珠海市外科创板上市企业,将其商事登记住所迁入高新区且在高新区纳税的,给予该高新区企业100万元奖励。

  4月26日下午,高新区发改财政局联合中信证券、广东精诚粤衡律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举办了科创板政策宣讲暨上市后备企业培训会,来自30家高新区企业的43位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采写】吴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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