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实施方案 六个方面促进高新区扩园提档
石狮印发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六个方面促进高新区扩园提档
为加快推进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进一步发挥对外开放桥头堡和转型升级主阵地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石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快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作和资源整合、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等六个方面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到2020年,石狮高新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实现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新增招商项目30个以上,投资总额突破100亿元,力争进一步扩园提档,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平台。
理顺管理体制方面,理顺高新区与所在镇关系,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及镇政府主要负责社会管理、征地拆迁、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以及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园区管理、招商引资、项目策划生成及建设过程协调督促、企业服务等职能。
创新运营机制方面,积极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现管委会和开发运营企业分离;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强与省级或社会基金合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和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参与高新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及其他营利性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
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方面,探索成立“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招商中心”,为项目落地提供“一条龙”服务;鼓励各镇(街道)打破行政辖区限制,进行跨空间合作;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在注重引进传统产业缺失环节、高端环节的同时,主动策划一批战略性大项目,特别注重新一代光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产业和物流、金融、文创等现代服务业的招商。
加快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方面,结合高新区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等要素,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以智能制造、海洋生物、现代物流、新材料为主导产业,制定发布产业集群引进指导目录,严格项目准入;坚持高起点整体规划、高标准分布建设,加强和完善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宜居宜业环境。
促进区域协作和资源整合方面,积极探索各种合作模式,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合作共建园区,在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建立健全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机制;统筹高新区资源,衔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争取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规划智能产业园、港后物流园、海洋食品园等“区中园”,争取独立获批国家级园区。
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方面,引导工业项目向高新区集中,严格控制在高新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对“退二进三”“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企业,优先在园区内安排建设用地或协调对接标准厂房租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积极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实施“腾笼换鸟”,清理闲置土地;定期开展工业用地年期考核监管,建立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促进工业用地循环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