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立督察制度促自贸区(港)建设见成效
记者7日从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获悉,该省已基本建成省委深改办(自贸办)督察系统,通过严格督察工作,确保中央赋予海南的各项改革开放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已先后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分解为356项任务,《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分解为184项任务,其他配套方案也进行任务分解,要求各市县和部门细化逐一进行落实。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副主任许建鹏介绍,该部门已设置督察处,负责“协调开展全省全深化改革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重要举措落实情况督察,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县整改落实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许建鹏介绍,海南建设自贸区(港)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面对更高标准的发展要求、更为艰巨的发展任务时,部分干部抓而不实、抓而不力、抓而不紧等问题仍然存在,推进工作行动迟缓,习惯于等待观望;一些市县和单位缺乏攻坚克难的韧劲,采取迂回方式缓解矛盾,求稳怕乱、敷衍塞责;有的地方和单位在推进项目落地时效率低下,还存在“弹簧门”“玻璃门”“隐形门”等,极大的制约自贸区(港)建设进程。
据悉,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推出网上督察系统,采取分类提醒的方式,及时提醒督促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如按照时间节点,通过短信、微信、提示函等方式,随时提醒重大改革任务的工作进展;在发现进度明显滞后或存在突出问题时,通过发送督办函、督办提醒等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每次督察结束后会针对问题列出清单,限时挂账整改,同时适时组织“回头看”,以确保整改实效。
许建鹏介绍,为保证督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海南将建立更为严格的奖惩问责机制,历次督察通报直接作为年度改革事项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决策部署不执行或变相执行的,以及因落实不力导致工作进度滞后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从严处理,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海南省委将今年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海南省委自贸办将印发具体行动计划,拿出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台账,全过程督察督办,确保《指导意见》77项取得阶段性成果、110项任务按期完成并见到实效;《总体方案》)55项取得阶段性成果、105项任务按期完成并见到实效。
此外,海南将进一步支持广大群众、社会组织等了解改革、支持改革、促进改革,进一步拓展督察渠道,采用社会督察、新闻督察等方式吸纳社会组织、普通群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共同参与改革督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