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称改革:在重点区域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4月9日,四川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实施意见》指出,将在天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高端产业发展集聚区等重点区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坚持“放管服”要求,改进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重点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一是向用人主体放权,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在天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高端产业发展集聚区等重点区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去年,四川省向103所省属高校下放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明确由高校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建立评审机构、自主组织开展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今年,四川将进一步推动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实施职称自主评审,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并加强监督。
二是健全职称公共服务体系,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健全权利平等、条件平等和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体系,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
三是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及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化管理,实现职称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结果公示和查询。
此外,《实施意见》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保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