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 首批承接455项省级下放权限事项
2018-02-28 13:36
来源:郑州晚报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公布《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承接省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过渡期实施方案》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承接省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过渡期实施办法》,明确首批45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过渡期承接工作分工。
由于郑州片区管委会面临组建时间短、审批人员缺乏、业务能力需培训提高等客观情况,郑州片区管委会可设置半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根据省级下放权限事项承接分工原则,郑州片区管委会制定了《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过渡期承接工作分工表》,除行政处罚类事项外的251项省级下放权限事项,郑州片区管委会直接承办的有123项,市级相关部门与郑州片区管委会会办的事项有110项,14个涉税事项指定由郑州片区各区块地税部门办理,3个事项因取消不再实施,1个事项不再办理。204个行政处罚类事项,实施“两级监管”,即郑州片区管委会负责省级下放行政处罚事项承接的统筹、组织实施、服务等工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统筹组织本行业监管工作;各区块所在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郑州片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企业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执法由企业所在区块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具体处罚行为由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区块所在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
过渡期结束后,原则上省级下放权限由郑州片区管委会直接承办,若仍因人员力量不足或部分事项受理条件仍不具备,由郑州片区管委会向省自贸办申请适当延长过渡期或者同意郑州片区部分省级下放权限事项仍由相关部门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