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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印发实施细则推广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2017-11-23 16:09 来源:昆明市政府网站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关于进一步推广中国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明确在晋宁区、经开区、高新区、昆明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等8项重点任务和100余项经验事项。

  《实施细则》明确,试验区范围包括晋宁区、经开区、高新区、昆明综合保税区,在经开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具体来说,8项重点需复制推广的任务包括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制度、完善专业监管制度、设立全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

  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是指在全市各县(市)区和国家级、省级园区现有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整合优化资源,进一步建设完善企业设立提供“单一窗口”受理所需后台信息化等服务设施、人员配备,逐步增加受理事项,实行企业设立所需事项“一口受理”。通过“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并联办事”的服务模式,实现工商、税务、检验检疫、统计等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企业网上办事,多部门相关业务“多证联办”,实现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口受理”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将围绕以信用为核心的诚信建设和监管理念,打破政府内部的“信息孤岛”和部门对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垄断,梯次推进全市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力争2020年以前,市直信源单位全部接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旨在推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接件窗口,统一受理项目报件,对全市所有需要市级部门开展审批的投资项目,在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取件”推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的基础上,将投资建设项目从招商对接到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整合为规划选址与用地、项目评审与核准备案、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统一竣工验收4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均采取“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的综合审批方式,在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并联审批”的基础上,试点实施“综合审批”。

  《实施细则》还明确,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推广的29项改革事项、19项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事项和商务部汇总国务院各部委改革经验推广的53项及8个最佳案例(7项)进行认真研究,加大力度推广。《实施细则》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推广事项,并对推广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一批行政制度改革创新亮点。(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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