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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贸区内保险机构部分高管任职将实行“事后备案”

2017-09-06 17:15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9月5日,四川保监局副局长刘勇在省政协举行的“加快构建西部金融中心”界别协商会上透露,四川已获得保监会正式批准,对自贸区内一定层级机构设立和高管任职,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

  刘勇表示,目前,四川保监局正抓紧制定落地方案,这项政策能有效促进保险要素向自贸区聚集,加快完善自贸区保险市场体系。

  为激发市场和企业的活力,近年来,四川保监局切实推进“放管服”。截至目前,四川全省共有保险法人机构3家、省级分公司89家、其他各级分支机构4918家,机构数量全国排名第5,仅次于山东、河南、江苏和广东。有20余家保险公司在川设立了35家各类总部后台服务机构。 (记者 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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